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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工作
2008-09-19
     
  进入bt365网址数据录入阶段,江西省坚持普查质量优先,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度与全国同步,打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审核攻坚战,善始善终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
  
  强化责任,严格把好数据录入质量关。
  
  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个中心,江西省严格按照国务院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细则要求,采取四项措施严格把好数据录入质量关,一是分片包干,分组核查。6月24日,省普查办下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问题整改检查和数据录入阶段质量核查的通知》,省普查办分五个质量核查小组,分片包干对各设区市进行数据录入质量核查,每个小组聘请1-2名专家现场指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普查数据录入的现场核实,特别是对国、省控重点工业源进行审核,确保基础数据来源的准确性。二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九江市环保局分15个核查组,对全市15个县(市、区)数据录入质量进行认真指导,逐项核查;宜春市环保局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到县(市、区)反复核对数据录入质量,特别是对普查工作较差的县市进行逐表审核,当场指出问题,当场整改到位;上饶市环保局在对县(市、区)中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有数据可疑点的不放过、数据填表不规范的不放过、普查指标间逻辑关系不正确的不放过、指标计量单位不统一的不放过。11个设区市均采取不同方式,认真对辖区县(市、区)数据录入质量进行审核,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把关。三是反复审核,及时整改。针对数据录入阶段核查发现的问题,7月22日,省普查办下发《关于重申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问题,重新组织对所有表格进行审核检查,审核必须“过六关”,即: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初审;普查指导员复审;县级普查办汇审;市级普查办普遍审核,省级普查办抽查审核。针对国家和省级抽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工业源普查表格填报出现的封面填报的表格数量与实际填表的数量不一致;漏填产品、原材料代码;用水量与产、排水之间的关系不平衡;生活源普查表表格填报经营天数不符;部分表格没有填报说明等问题,县级普查机构必须做到“三个核对”,即打电话核查与现场检查情况核对、将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核对、将普查数据与监管台帐核对。对整改的表格要重新填报、重新签字盖章,做到表格和数据库完全一致。对各地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问题和普查表格填报问题整改情况,省普查办不定期给予通报,即时督促,及时整改。
  
  加强调度,切实做到工作进度与全国同步。
  
  江西省严格按照国家对污染源普查进度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调度,切实做到工作进度与全国同步。一是建立普查进度会议调度制度。省普查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设区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和普查办主任会议,调度全省普查进度,提出工作要求。省普查办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各组通报各地上周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下周工作安排,并下发会议纪要。各设区市普查领导小组也定期召开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和普查办主任会议,研究普查工作,落实工作进度。二是建立普查进度文件督办制度。省普查办不定期下发文件,通报各地普查进展情况。对各地质量核查情况,及时以文件形式反馈意见,责令纠正,及时整改。5月份每旬一调度,要求各设区市将市、县(市、区)普查表数据填写、审核及录入工作情况报告省普查办;6月份每周一调度,要求各设区市将市、县(市、区)普查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省普查办汇总,同时报国家普查办。做到普查信息及时汇总,普查进度及时上报。三是建立省市县三级普查进度信息报送制度。全省各市县及时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信息的形式报告省普查办,省普查办将信息汇总编印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报送国家普查办、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省领导,发送至各设区市普查领导小组。四是将农业源数据审核录入工作纳入调度范围。农业源的数据核查录入工作,由省农业厅组织集中审核,环保部门分级录入。7月15日,省普查办在反复与省农业部门沟通协调的情况下,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数据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将农业源数据审核录入工作纳入调度范围,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主动与农业部门配合,克服困难,在规定期限完成农业源的数据初录、复录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实现国家普查办要求的普查工作“三同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目前江西省已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第二次上报工作。(江西省普查办   姚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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