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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5期
2007-12-21
     
 

 

陕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2007年第5

陕西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七年十二月九日

 

陕西省政府充实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近日,陕西省政府同意在已成立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省编办等8个厅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年初,省政府全面部署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同志任组长,省政府李明远副秘书长、省环保局何发理局长和省统计局王莉霞局长任副组长的陕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省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广电局、工商局和省军区后勤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厅级领导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领导陕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

经过半年多的普查试点和普查清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省普查对象不仅仅是工业企业,还涉及到对城市机动车污染、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社会团体以及大量的第三产业的生活污染源的调查,这部分的调查对象多,并且十分分散,调查任务量大,目前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普查工作难度很大。因此省政府同意增加省编办、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卫生厅、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陕西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各确定一名厅局级领导干部为成员,与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起承担和协助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同时,为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机制,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充实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具体承担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协调组织普查工作,共同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陕西省的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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