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和数据审核阶段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普查主体档案已逐步形成,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规范档案的整理工作,6月4日和6月12日,省普查办邀请省档案局和局办档案室对档案整理进行指导,并前往杭州市西湖区普查办、湖州市和安吉县普查办对普查档案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 下一步,省普查办将根据调研的结果,制定《浙江省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和普查档案管理培训教材,并对各市县普查办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全省污染源普查档案能够统一格式,及时归档,安全保管,并为普查工作本身以及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利用服务。